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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英】幼儿朋克摇滚(上)

“自从乐队主唱换成了阿尔弗雷德·琼斯,「皇家风暴」就成了摇滚界最大的笑话!蠢蛋美国佬唱什么英伦摇滚?快滚回幼儿园里唱你的儿歌去吧! #婴幼儿摇滚 #幼儿园风暴” ——推特恶评

 

*普设,(英伦家族粗眉毛乐队的) 新任主唱米x前主唱英

*2.6w字实在太长了,所以拆成了上下两篇,依然是一发完

 

 

————

 

1.

 

阿尔弗雷德·琼斯对摇滚乐最初的记忆,始于十二岁那年。

 

琼斯家在伦敦市郊购置了一套夏季度假别墅。冬天来临时,主宅闲置着交由佣人看管,豪华得过头的车库就以低价出租给当地的四位高中生做乐队排练基地。

 

那年的冬天,养尊处优的琼斯太太突发奇想要看泰晤士河畔的雪景,拗不过夫人的琼斯先生也只好放下了董事会的繁杂事务,趁着感恩节假期带家人来到了英国。

 

跟终年温暖的比弗利山庄相比,十一月底的伦敦潮湿寒冷,阴寒的细雨一连下了好几天,温度却始终降不到零下。

 

为了女主人期望的那场“梦幻雪景”,琼斯一家只好推迟了回程计划,直等到十二月的第一天,英格兰的天空才终于洋洋洒洒飘起了雪花。

 

清晨拉开窗帘看见雪,琼斯太太兴奋地像个小女孩。她花了好几个小时在宽敞的衣帽间里挑选最上镜的设计款冬装、仔细比较着面料剪裁、反复纠结项链耳环的款式搭配,还花了好久在厨房里指挥保姆们准备热饮和零食。

 

等到她终于满意了一切,亲自给儿子系上可爱的羊绒围巾准备出发时,时间已经快到下午了。


“好冷啊,我不要出门!伦敦太没意思了,我想留在家里打游戏!”

 

阿尔弗雷德抱怨着,用力扯下了围巾和手套。他看着母亲妆容精致的面庞不悦地扭曲起来、眼见就要发火了,只好求助似的转而望向好脾气的父亲。

 

琼斯先生扶着额头叹了口气,说:“好吧,阿尔。爸爸妈妈尊重你的意见,如果你不愿意出门那就算了。”

 

“亲爱的,我可期盼这场雪很久了!”琼斯太太眨着蓝眼睛,撒娇似的揽住了丈夫的胳膊。

 

“艾米丽,别强迫孩子做不喜欢的事,咱俩单独去不就好了?阿尔也是大孩子了,他可以选择自己留在家里,”父亲蹲下身,信任地拍了拍独子的肩头,“不许捣乱、也不许给保姆阿姨们添麻烦哦!”

 

阿尔弗雷德点了点头,拍着胸脯跟父母保证。

 

高雅精致的琼斯夫妇刚一离开家,小阿尔弗雷德立刻就脱下身上高级定制的阿玛尼冬季套装,换上舒服的廉价T恤和宽大短裤,悄悄溜进厨房从冰箱里取出两瓶母亲讨厌的碳酸汽水,抱着一大包薯片窝进沙发里打起了游戏。

 

汽水刚喝了半瓶、游戏还没开两局,忽然之间,阿尔弗雷德听见车库里隐约传来一阵嘈杂明快的鼓点。紧跟着,是贝斯沉稳的低音,还有电吉他强烈到快要撼动心脏的失真金属音。

 

和弦奏起的同时,一个穿透力极强的沙哑男声响起,随鼓点嘶吼着叛逆的歌词。

 

从小听着千篇一律的管弦交响乐长大,阿尔弗雷德从未感受过音乐可以有如此震撼蓬勃的生命力。被主唱如烈火般燃烧的歌声吸引着,他从沙发上跳起来,朝音乐传来的方向飞奔而去。

 

推开门的那一刻,乐声戛然而止。

 

宽敞的备用车库里烟草的刺鼻气息弥漫,角落的鼓组旁摆着调音设备和效果器,正中央的乐器前,四位高中生模样的高个子大孩子齐刷刷看向他——四人的相貌与发色各不相同,身上却全都穿着镶满了铆钉的黑色皮夹克、前额还都挂着两道粗得惊人的眉毛。

 

“该死,这豪宅附近不是没邻居吗,怎么突然来了个小孩?”

 

鼓架旁边红头发的那个粗眉毛咋舌一声、放下鼓槌,仰头对斜跨着贝斯的黑发粗眉毛大喊:“斯科特,你他妈的是不是忘交租金了?”

 

“去你的吧诺斯,你当我跟你一样痴呆吗?”斯科特骂着,转而朝键盘手翻了个白眼,“绝对是威廉把租期看错了!”

 

“跟我没关系,你别血口喷人。”

 

三个人根本听不懂的奇怪口音,还有粗鲁得像快要打起来的语气,让从来没见过大人争吵的阿尔弗雷德感觉害怕极了。

 

他攥紧了T恤的衣角,低垂着头,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眼泪倒先擅自流了出来。忽然间,一只冰凉凉的大手抚上他的脸颊,极其轻柔地擦去他眼眶中溢出的泪水。

 

他抬起头,看见一位金发少年在他面前,俯身以翡翠般透亮的绿眼睛平视着他:“你叫什么名字,是琼斯家的孩子吗?”

 

那人用英格兰口音问话时,语气像动画电影里对小精灵说话的魔法师那样温柔亲切。

 

眼泪在一瞬间止住了。

 

阿尔弗雷德吸着鼻子,揉了揉眼睛,仔细观察着眼前沙金色头发的粗眉毛少年,还有他身前那把鲜艳如火的赤红色电吉他。越是细看,心脏就跳动得越快——世界上竟然会有如此耀眼的人,简直,帅气得就像万众瞩目的男主角一样。

 

“嗯,我叫阿尔弗雷德,”他满脸崇拜地望着少年,轻轻拉起他的手,“你是刚才唱歌的大哥哥吧,你的声音真的很好听,可以拜托你再为我唱一遍吗?”

 

还不等金发少年应答,贝斯手又紧皱着眉头吼了起来。

 

“亚瑟·柯克兰,我劝你少管闲事!”

 

斯科特凶恶地瞪了主唱一眼,忽而压低了嗓子:“哪有给小屁孩唱摇滚的,万一那美国大富豪怪我们教坏了他家小少爷,把你卖了也赔不起!”

 

随着他话音落地,“粗眉毛乐队”的其余成员默契地同时竖起三根中指、一齐朝亚瑟翻起白眼。

 

亚瑟脸部的肌肉不自然地抽动了一下,像是憋着要回击些什么,但最后他却什么都没说,只是坚定地握紧了阿尔弗雷德的手离去。

 

直到走出烟雾缭绕的车库,他才又俯下身,望着阿尔弗雷德湛蓝纯洁的双眼说:

 

“别害怕了,不用在意那三个家伙,有我在他们不敢伤害你的,”亚瑟揉了揉小孩子蓬松的金发,笑容如冬日暖阳一般。


“所以,阿尔弗雷德,你想听什么歌呢?”

 

整整一个下午,不入流的地下乐队主唱抱着没有插电的吉他,和他唯一的“小粉丝”一起坐在恒温泳池边的草地上,一首接一首地清唱着记忆中的歌曲。有些是乐队排练过的歌,也有些只是在他脑子里转过几圈的不成型曲调。

 

但不论是怎样的完成度,每首歌结束后,亚瑟抬起头,总能对上那孩子钦佩崇拜的目光。

 

在那双晶莹剔透蓝眸的瞳孔之中,倒映出的亚瑟·柯克兰仿佛已经是光芒万丈的世界巨星一般。

 

当天傍晚,琼斯夫妇从市区回到别墅时,看着自家儿子正依偎在一个穿黑色铆钉皮夹克、满身金属扣环锁链、耳骨上打了不知道多少个洞的不良少年身边,四目相觑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还没等亚瑟来得及解释,阿尔弗雷德先亲昵地揽着他的手臂,兴高采烈向父母介绍起了他:


“这是亚瑟,是我最好的朋友!”阿尔弗雷德说着,仰头又崇拜地看了他一眼,“亚瑟是全世界最厉害的乐队主唱,他不仅歌唱得超级好,电吉他也弹得超级帅气!对,他刚才还答应了要教我弹呢!”

 

出乎亚瑟意料的是,夫妇二人听了这话,竟然不仅没有像斯科特警告过的那样指责他“带坏了孩子”,反而是相视一笑。

 

 “摇滚乐?电吉他?”琼斯先生笑着在儿子额头上吻了一下,“好吧好吧,小甜心,只要你能开心就好。”

 

目瞪口呆间,亚瑟看见光彩夺目的琼斯太太朝他伸出一只手,说:

 

“亲爱的亚瑟,谢谢你帮我们照看阿尔,要不要留下来跟我们共进晚餐呢?”

 

那天以后,估计是禁不住阿尔弗雷德的苦苦哀求,琼斯一家又在伦敦多住了好几周。

 

这几周里,琼斯先生竟然主动为乐队减免了场地租金,作为亚瑟每天来教阿尔弗雷德弹吉他的报酬。

 

那是亚瑟记忆中,伦敦最温暖的一个冬季。

 

每天排练结束后,亚瑟都守在阿尔弗雷德身边,轻握着他柔软的小手拂过琴弦。阿尔弗雷德可能是全世界最爱笑的孩子,每次拨弦、每个音阶转换时,他总是会幸福地甜甜笑着望向亚瑟——其实即便没有任何报酬,只是能看见这孩子的笑容就足够了,年轻的主唱在心中如此想。

 

阿尔弗雷德学得很快,到圣诞节来临的那个周末,已经可以灵活变换演奏大部分的基础和弦了。但耀眼的琼斯一家终究不属于阴雨的伦敦,很快,他们就必须要返回阳光灿烂的加利福尼亚州了。


 “亚瑟,我会很想你的,每天都会非常非常想你!”

 

离去的那天,阿尔弗雷德勾住亚瑟的小指保证,他哭得通红的蓝眼睛里盈满了泪水:“明年,明年冬天我一定会再回英国的!”

 

从神情到语气,那孩子都是无与伦比的真诚。但当时的亚瑟还不知道,这竟然完全是美国式的夸张谎言!

 

时间一晃过了七年。亚瑟和他的乐队经历了无数次演出,收到过鲜花掌声,也尝遍了辛酸冷眼、习惯了台下观众的冷场与倒彩。但好在舞台逐年稳步升级,从酒吧到live house到音乐节再到巨型体育馆,终于让「皇家风暴」成为了全英国名头最响亮的朋克摇滚乐队。

 

从始至终,阿尔弗雷德却一次都再没有来过伦敦。

 

再下一次见他,是亚瑟宣布退出乐队的那场演唱会。

 

最后一曲结束后,亚瑟孤身从舞台边缘退场,远远看着另一侧,朝夕与共十年的乐队成员簇拥在一位笑容璀璨的金发青年身侧。那人也看向他,朝他傲慢地招了招手。尽管相貌已经蜕去了稚气,但亚瑟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双无数次出现在他梦中的蓝眼睛:


正是长大了的阿尔弗雷德·琼斯。

 

 

2.

 

“「阿尔弗雷德没有摇滚精神,他写的新歌我给三岁小孩听都嫌幼稚,他的粉丝去看演唱会要记得替他带上尿不湿。」哈哈,大家来看演出就好,不需要特意为我带什么礼物。”

 

镜头前,传奇摇滚乐队的新任美国主唱灿烂地笑着,逐条大声朗读着侮辱自己的恶评,底气十足仿佛是在宣布获奖感言。

 

“「琼斯就是个一无是处的脑残富二代,连他吸粉的那张小白脸都是爹妈给的,袋装薯片里的空气都比他有用」诶,薯片袋里的氮气明明超级有用啊,这真的不是夸我吗?”

 

“「蠢蛋美国佬唱什么英伦摇滚?快滚回幼儿园里唱你的儿歌去吧!」哇哦,他们怎么知道我没事就会去幼儿园义务演出?我真超级喜欢唱儿歌的!”

 

阿尔弗雷德·琼斯说着,竟然在收视率最高的晚间访谈节目录播间里轻快地哼起了“Yankee Doodle”。

 

跟他的嬉皮笑脸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坐在他旁边的三位朋克气息十足的“粗眉毛们”越来越黑的脸。先沉不住气的是红头发的鼓手,他悄悄用铁头的皮靴踹了一脚美国主唱运动裤覆盖下的小腿。

 

没错,你根本找不到除阿尔弗雷德以外的任何一个摇滚乐队主唱,最爱的穿搭是他妈的宽松T恤配运动裤。

 

终于,阿尔弗雷德停下了哼唱,从手中的厚厚一摞卡纸里取出最后一条恶毒推文。

 

“「更换主唱本身就是个用屁/股做出的决定,全世界没有任何人能取代亚瑟·柯克兰!」”

 

读完这条,一直翘着腿傻笑的主唱忽然坐直身体,正色说:“嗯,我非常赞同这句话,亚瑟的才华和实力都毋庸置疑,永远没有任何人够资格取代他,当然也包括我。”

 

丝毫没有理会乐队其他成员快翻上天的白眼,阿尔弗雷德的蓝眼睛直勾勾盯着镜头,仿佛是在透过镜头看向屏幕外的人。

 

“我保证,亚瑟很快就会回到舞台上,因为只有他才是「皇家风暴」唯一的吉他主唱。”

 

——又是保证。虚伪的美国佬,当婊/子还立上牌坊了!

 

再也看不下去了,亚瑟·柯克兰用力关掉电视屏幕,举起手边的啤酒瓶,仰头又灌下一大口。这是今晚第四瓶了。

 

但即便关了电视,闷在寂静至极的房子里,耳边还能听见那个美国佬尖锐的笑声,闭上眼睛,也还是能看见那双总是傻笑着的那双蓝眼睛。

 

自从亚瑟退出乐队,已经过去了三个月。

 

这三个月间,除了去超市买啤酒,他几乎连家门都没迈出过半步。一是不想被媒体看见他如今颓废的模样,二是不想撞见前队友与他们的新主唱。

 

退出是亚瑟主动提的,却不能算是他单方面的决定。

 

无论什么乐队,成员退出的原因十有八九都是组建之初就埋下的隐雷,在「皇家风暴」这里也不例外:首先,是成员之间严重的意见不合,或者说是另外三位成员跟亚瑟的严重冲突,毕竟从学生时代起,最年轻的亚瑟就也是最不受他们三人待见的那个;其次,是俗到不能更俗的金钱分配问题,十年间,不管是平均分配还是按劳分配,金钱问题永远能让他们四个大打出手,甚至刚出道那几年的演出费总是抵不了入院打石膏的医疗费...

 

显而易见,找个阿尔弗雷德那样性格好又不缺钱的富二代做主唱,想必就不会再有这些困扰。难怪这三个月间在各种节目采访上,从来见了他都垮着脸的那三个混蛋,坐在阿尔弗雷德身边倒是笑容满面、开心的不得了。

 

越想就越生气,亚瑟干脆将剩下的小半瓶酒一口气全灌进了肚,忍着喉管烧灼的疼痛感埋头陷进沙发里,想赶紧一觉睡到明天天亮。

 

——叮咚。

 

似乎是门铃的声音。亚瑟并没有什么朋友,心想着八成是上门推销的骗子,用抱枕捂住耳朵,指望访客能赶紧自觉滚蛋,但那门铃就是响个没完没了。

 

真是倒霉透顶。

 

一股邪火涌上心头,亚瑟干脆翻身站起,快步走到房门的对讲机前,朝着话筒另一头喊:“滚开,我他妈的什么都不买!”

 

没想到,听筒里传回来的不是道歉,而是一阵聒噪尖锐的笑声。

 

“嗨亚瑟!你在家真是太好了,我还担心要白跑一趟呢!”

 

这声音亚瑟再熟悉不过,正是他这三个月以来从各大访谈节目里听腻了的,「皇家风暴」新主唱阿尔弗雷德·琼斯的大嗓门。

 

只是音量大也就罢了,更气人的是这自来熟的语气!

 

 “哦,原来是实力主唱琼斯先生,久仰大名。” 亚瑟疏离地冷笑一声,“嘲讽的话就不必了,请你从哪里来就滚回哪里去。”

 

亚瑟咬牙切齿说完,也不等访客回话就用力摔上了听筒。

 

直到走回客厅,门铃都没再响。亚瑟松了口气刚躺回沙发里,忽然发觉书柜后面的窗玻璃上多出了一张大脸,吓得他一个激灵又爬了起来。

 

没错,阿尔弗雷德就正站在他家花园里,整张脸几乎是贴在他家客厅窗户边。

 

那美国骗子的嘴唇抿成一条线耷拉着,眼睛倒是瞪得老大,一副可怜巴巴的惨样。但很可惜,装可怜也没用,亚瑟在名利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早就炼成了铁石心肠。

 

刚刚决心隐退的摇滚巨星咋舌一声,冲到窗边准备合上窗帘,与窗外人视线相接的一瞬间,那双蓝眼睛却竟然望着他笑了下,像是强挤出来的假笑,但眼神却又装得真挚无比——和从前分毫未改,还是那样诚恳得绝无保留的崇拜目光。

 

不代表什么情绪,完全是一时冲动,亚瑟推开窗户,朝不速之客吼起来:“阿尔弗雷德,你到底想干什么?!”

 

被吼的人却并没有害怕,甚至连闪躲之意都没有。

 

“嗯,我还是喜欢你叫我阿尔弗雷德,”他说着垂眼又是一笑,“拜托了亚瑟,就像小时候教我弹吉他那样,请你教我怎么写歌吧?”

 

——就像小时候那样,亏这混蛋还有脸跟他提“小时候”?

 

亚瑟想要冷笑,声音由嗓子间挤出来却化成了哽咽,只好让答话简短更简短:“不行,给我滚。”

 

失落在阿尔弗雷德脸上一闪而过,再下一秒,又还是那样带些傻气的爽朗微笑。

 

“放心啦,不会让你白教的,我可带了报酬哦。”

 

阿尔弗雷德说着,从背后的双肩包里取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圆柱形金属茶罐,推了推眼镜,照着罐身上几行小字认真读起来:“鲍特勒尔红茶,产自斯里兰卡的博... 呃,博格万塔拉瓦顶级茶园,甄选春夏交接的新叶......”

 

迎着盛夏温暖的夜风,亚瑟注视着美国大男孩朗读时还仍然含笑的侧脸。

 

过去的三个月里,隔着屏幕所以他没有深切感受,直到近在眼前才猛然发觉:长大后的阿尔弗雷德虽然也总是稚嫩地傻笑着,却已出落成这样锐利深邃的长相,英俊得叫人移不开视线。

 

也许是几分钟前才喝下的酒精上了头,亚瑟感觉脖子紧得发胀,从脸颊到胸口的每一处都热得发烫。

 

不敢再看了,他强迫自己扭过头,想就这么回卧室睡一觉。阿尔弗雷德却偏偏在这时候抬起了头,凑到他眼前,晃了晃手里的茶罐,那双仿佛闪耀着星光的蓝眼睛也盯着他笑。

 

“我讨厌喝茶,所以如果你不答应,我就只能全倒掉咯!”

  

曾经,在亚瑟·柯克兰尚未成名、身无分文的日子里,他总告诉阿尔弗雷德他有多么喜欢看着这双蓝眼睛。那时他也尚且年幼,心想着只要能见到阿尔弗雷德就别无所求,还天真地以为阿尔弗雷德想必也是同感。

 

——拒绝他,别再被这美国佬骗了。

 

拒绝、还是答应... 拒绝红茶、答应阿尔弗雷德... 拒绝阿尔弗雷德,还是答应他的红茶...

酒精的刺激下,亚瑟感觉头晕目眩、脑子里的想法全像柳絮似的散浮在空中、任理智再怎么整合都归不到一处。

 

“行吧行吧,我答应你!”

 

鬼使神差间,醉得满脸通红的英国人探出身子、很粗鲁地从窗外那人手里抢过了茶盒:“别、别自作多情,不是因为你,完全是为了茶。”

 

“太棒啦,谢谢你!”

 

阿尔弗雷德欢呼一声,停顿片刻,小心翼翼地勾住亚瑟的两根手指,试探着继续问:“那...你现在可以放我进门了吗?”

 

被触碰的一瞬间,亚瑟又想起曾经那个冬日的午后,曾经紧紧被他握住的那只温暖小手。多年过去,那些温暖得不真实的日子全都成了一场幻梦,消逝于一次又一次交叠的期盼与失望中。

 

——别再被骗了。阿尔弗雷德能突然来见你,就能毫无征兆地再一次离开你。

 

这个笃定的念头,让他感觉手心冒起汗、胃里也一阵阵反酸。该死,真不应该喝那么多。

 

“不行,就算你跪下求我也不行。”这次亚瑟拒绝地干脆。

 

“没有客房也没关系,我可以睡沙发、也可以打地铺的!现在都这么晚了,你不放我进来我睡哪里?”

 

“随便你。前院有个空狗窝,你也可以选择睡那儿。”

 

也不管窗外大男孩的死活,亚瑟快速关上窗户、反锁好、将遮光窗帘也一并拉下,然后忍着胃里翻涌的不适感,抬手捂住嘴朝浴室跑去。

 

 

3.

 

第二天凌晨,在浴室地板上醒来时,亚瑟正以一种相当扭曲的姿势趴在马桶边。是拍下来就可以直接做朋克乐队专辑封面程度的扭曲。

 

昨夜的记忆早就跟晚餐一起呕了出去。但亚瑟也没心思回忆自己都忘了什么,宿醉让他感觉头痛欲裂,只想赶紧再喝两瓶啤酒来驱散这阵恼人的痛感。

 

挣扎着起身时,全身的骨头都像散架后又被暴力重组过。亚瑟足足费了三分钟才挪步到厨房,却发现冰箱里已经空空如也。

 

没错,前天刚买的一整箱啤酒,已经全被他喝了个精光。

 

做出再买两箱酒的决定只花了大概一秒。快速穿好夹克、戴上墨镜,亚瑟打开房门,竟然发现前院空置了大半年的狗窝里,蜷着个金黄色的身影。

 

一年多前的冬天,演出结束后的深夜,亚瑟碰巧在街头小巷里撞见了一只流浪狗。是一只大得吓人的阿拉斯加犬,笨笨呆呆的却很亲人,明显是被主人抛弃了的宠物犬。亚瑟只是心软招呼了一声,那条智商奇低的狗就一路摇着尾巴跟他回了家。

 

没办法,为了暂时安置这条巨型蠢狗,亚瑟才重金购置了这个超大型狗窝(附赠毛毯与一米半的巨型狗垫子)。

 

之所以说是“暂时安置”,因为当时作为全年满世界飞的乐队主唱,亚瑟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喂养一只这么庞大的宠物。好在,乐队的经纪人罗莎小姐主动接过了这个重担,将那条大狗接进了她在伦敦的家里,这一年来还因为遛狗累得瘦了好几圈。

 

本来,最近亚瑟已经准备转手卖掉这狗窝了,谁承想还能有废物再利用的这天。

 

走到狗窝边上,亚瑟踢了一脚在狗垫子上蜷缩成一团的那个金发男人。男人揉着眼睛抬起头时,亚瑟才终于看清了他的脸:

 

——“阿尔弗雷德,你怎么在这儿?”

 

“呃,你昨天晚上说我可以睡这里,我就留下来了。”

 

听见这话,亚瑟头痛得更厉害了,但终于从破碎的记忆里拼凑齐全了昨夜的来龙去脉:可恶啊,为什么昨天要答应教阿尔弗雷德写歌?明明不缺钱,怎么迷迷糊糊被一罐红茶就收买了!

 

在他追悔莫及的时候,美国主唱却从狗窝里爬出来,抻了个懒腰,朝他绽出一个比朝阳还明媚的露齿笑。

 

“早上好,亚瑟!”阿尔弗雷德凑近他的脸,仔细看了看,“怎么回事,你看上去好像脸色不太好,昨天有睡个好觉吗?”

 

好,好极了。浴室、马桶和带着酒精味的呕吐物,还有比这更美好的安眠组合吗?

 

亚瑟恶狠狠地想着,却嘲讽地朝美国人挑了挑眉:“确实不算好,但也总比你睡狗窝强。”

 

但凡稍微有一丁点儿自尊心的人,听到这话多少也该恼怒为自己辩白两句。但阿尔弗雷德却毫不羞耻地哈哈笑着,回答道:“可是我昨天睡得很好啊。睡狗窝超级新奇的,像探险队露营一样!”

 

羞辱毫无廉耻之心的笨蛋,无疑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亚瑟感觉心底的怨气无处发泄,只好幼稚地踢起地上的小石子泄愤,而比他还幼稚的那人,却迅速收拾好背包、背上了吉他盒,满脸期待地问:

 

“亚瑟,如果你没事的话,现在可以开始教我写歌吗?”

 

清醒状态下,亚瑟看着阿尔弗雷德迫不及待的表情,又联想起昨天看的录播访谈里,他当众读恶毒评价时毫无负担的自信模样。

 

——呵,别看这美国佬在镜头前装得挺乐观,私底下还不是被恶评伤得抓心挠肝,要不怎么会屈尊来找被踢出乐队的“前任主唱”教他写什么歌?

 

想到这里,亚瑟来了底气,双臂交叉于胸前,居高临下地仰起下巴。

 

“你说,我昨天答应过要教你,有证据吗?”

 

阿尔弗雷德瞪大了眼睛:“诶?明明你都答应过我了,反悔可不行!”


“为什么不行?”

 

亚瑟语气强硬地反驳完,还想再接上几句嘲讽来收尾,对上那双写满了委屈的蓝眼睛,却又像被拽回了二人上次分别的那一天。当时,他还一厢情愿地相信,全世界只有阿尔弗雷德永远不会对他说谎,但紧跟着却是多年的期望落空,还有三个月前这场毫无准备的背叛。

 

“你有什么可委屈的?明明先反悔的就是你。你以前还答应过我,说无论发生什么都会再来见我,结果还不是...”

 

亚瑟听见自己的声线颤抖,于是不再说了,仿佛抽离开以第三视角审视着自己的愚蠢——早就应该看清的,什么乐观积极、阳光爽朗,全都只是阿尔弗雷德在镜头前的伪装罢了。

 

作为他离开乐队的既得利益者,阿尔弗雷德和娱乐业界的其他人没什么不同,永恒的虚伪、自私、利益至上。

 

三个月来第一次,亚瑟感觉彻头彻尾的清醒。还是该再去买两箱酒的,他心想着,不再去看那双充满了谎言的蓝眼睛,继续迈步向前走去。

 

“第一年的冬天,我妈妈不想回伦敦,说要去亚马逊雨林探险,还说那里可能有外星人...”

 

亚瑟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身后的美国男孩冷笑一声:“外星人?谁他妈的会相信什么外星人,别告诉我你没能遵守约定是因为被外星人绑架了!”

 

“我相信!外星人一定是存在的!”阿尔弗雷德激动地说着,忽然却垂下头,两根食指不安地拧在一起,“但是那年冬天我没见到外星人,等到春天,我再回到伦敦时,车库的租赁合同却到期了,我又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你。

 

“转年的冬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你们,你说在你们在livehouse的地下室排练,我想去找你,老爸却不允许。再后来,你们变得很出名,想见你一面都要去跟经纪人预约,我没办法这样做,‘琼斯’这名字实在太显眼了,但是至少你们在美国的那几场演唱会我都去看过 ...”

 

“少骗人了,你根本就没来过。”

 

“没有骗人,我真的每一次都去了!因为没有成年,我偷了我表哥马修的驾照做身份证明,他发现后还和我生了好大的气呢!虽然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只要能看见你... 你在舞台上真的非常耀眼,弹吉他的时候总是笑着,唱歌的时候比任何人都自信。”

 

说话间,阿尔弗雷德轻轻拉过亚瑟的手,语气是和他极不相配的羞怯拘谨。他再抬起脸来时,眼眶竟红成了一片,那双早已褪尽了稚气的蓝眼睛中满是毫无掩饰的依赖——就跟曾经那个被保护得过了头、光听见一点儿小争吵就怕得哭红了眼眶的小男孩一模一样。

 

亚瑟想要甩开他的手,蜷缩起指节,却又怎么都动弹不得。

 

“亚瑟,你是全世界最棒的摇滚主唱,没有任何人能替代你,所以我也... 我... 我无论如何都希望你能回到舞台上。”

 

“就算那要以你退出为代价?”

 

听见反问,阿尔弗雷德没有再答话,只是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亚瑟·柯克兰绝不允许自己被同一个人欺骗两次。所以,他仍然站在草地上,什么都没说,一动也没有动。

 

“抱歉,这么久都没有来见你,”阿尔弗雷德抬起镜框,自己擦拭掉眼泪,“我知道你肯定很难再相信我,但至少别讨厌我,可以吗?”

 

他说完,又过了很久,亚瑟才叹出一口气,厉声问:“吉他弦调过了吗,还有demo都带了吗?”

 

“诶?嗯当然了,为什么问这些?刚才的问题你还——”

 

“闭嘴!烦死了你废话真多!”

 

看着美国大男孩茫然又不知所措的样子,亚瑟不爽地皱起眉,像泄愤那样胡乱摸了摸他的脑袋,才红了脸小声继续说:

 

“白痴,你不是要我教你写歌吗?”

 

 

4.

 

摘下耳机时,亚瑟无比后悔早上没能买成酒。他现在真希望手边就有瓶烈酒,威士忌还是伏特加都好,只要能让他再醉断片儿一次,赶紧将这侮辱耳膜的垃圾音乐忘掉。

 

网络上对阿尔弗雷德的恶评虽然夸张了,但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一口气听完了他编写的曲子,亚瑟感觉内心腻烦无比,像被强灌了一大壶微波炉加热的廉价红茶:这样单调乏味的节奏、平淡无奇的和弦、庸俗无趣的变奏,虽然全都遵循了基本的乐理规则,但却像人工智能自动编写出的一般乏味、根本没有任何情感痕迹。

 

揉了揉酸胀的眉心,亚瑟又抿一口杯中温热的锡兰红茶,茶香浓郁,确实是佳品。他感觉气顺了些,才终于望向旁边满脸期待、正激动地前后晃动着身子的那位糟糕“作曲人”。

 

“阿尔弗雷德,歌曲应该是作曲者内心情绪的流露,但我实在从你写的曲子里听不出你要表达什么。”

 

“真的吗?”阿尔弗雷德歪了下头,“唔,我可是把我最强烈的情绪都写在里面了呢?”

 

“比如?”

 

亚瑟反问完,看见阿尔弗雷德拿过电吉他,弹起了第一首曲子副歌处的混乱和弦。

 

“这首歌叫‘悲伤肉饼’,是我为了巨无霸汉堡写的,那天我很饿,所以写歌时候也超级伤心的。”

 

“哦,原来是为了汉堡,难怪情感如此丰沛,”亚瑟翻了个白眼。

 

如此明显的反讽,却似乎被美国人完全误解成了夸奖。

 

“嘿嘿,我很棒吧!”阿尔弗雷德毫不惭愧地大笑两声,继续拨动着琴弦喋喋不休,“这下一首呢,是为了可乐写的,妈妈总不让我喝可乐,所以我把这种愤怒写进了歌里。这首是为了薯条,是我想着刚炸出来热乎乎最酥脆的薯条写的。这首是为了洋葱圈,还有芝士条...”

 

在美国男孩将快餐店菜单报过一遍后,亚瑟撂下茶杯,扶住额头,感觉胃比昨夜喝下四瓶啤酒时痛得还厉害。

 

“你最强烈的情绪就全都是为了吃?你都没有什么别的心情想传达给听众?”

 

阿尔弗雷德放下电吉他,若有所思地想了想,咧开嘴很傻气地笑起来:“有啊,我想告诉大家,吃东西真的很开心!”

 

“笨蛋吧你,摇滚才不是为了这个!”亚瑟深吸一口气,“愤怒啊悲伤啊,这种稍微再复杂激烈一些的情绪你没有吗?”

 

“都说了吃不到汉堡和可乐——”

 

“不许再提食物!”

 

是真的无语。亚瑟卷起乐谱,重重敲了下他的脑袋,但被打的那人倒也不生气,还是挂着那样傻乎乎的笑脸,用力摇了摇头。

 

“可是,只要有东西吃,我就每天都挺开心的,”阿尔弗雷德回答。

 

有那么一瞬间,亚瑟又想起了罗莎家的那条阿拉斯加犬。可能因为脑容量过小,那狗每天醒来就汪汪叫着要吃肉,吃饱了就满足地在后院里撒欢乱跑,跑累了回狗窝倒头就睡,什么烦恼纠结全都一概没有,简直跟阿尔弗雷德像跨物种的亲兄弟一般。

 

但,人终究是不可能像蠢狗那样简单活着的,特别是像他和阿尔弗雷德这样,一举一动都时刻被注视着的公众人物。


“鬼才相信呢,”亚瑟撇了撇嘴,下意识握紧了拳头,“网上那么多人骂你,你就一点儿都不生气?”

 

“我为什么要生气呢?”阿尔弗雷德疑惑地眨了眨眼,“我不会写歌是事实,唱得没有你好也是事实。性格幼稚、没有摇滚精神、还有靠家境获得了很多不该有的特权就更是事实了。既然大家说的都是真的,又有什么好生气的?”

 

就因为是事实,才更会刺伤自尊心吧!

 

当然,像阿尔弗雷德这样没有自尊的人必然无法理解吧,只有对越是高傲的人,真实存在的缺陷才越是痛点。亚瑟想着,不自觉咬紧了下唇。

 

“心理创伤或者童年阴影,你总多少也该有些吧?”

 

阿尔弗雷德似乎没有察觉到问话中的恶意,仍然亲昵地贴在亚瑟身侧,用很轻快的幸福语调回应他:“没有啊,我爸爸妈妈对我很好的,一有时间就会在家陪我,无论去哪里玩都会带上我,不管我做什么决定都很支持我——当然了,他们不喜欢我喝碳酸饮料还是很烦啦。”

 

“怎么可能?”亚瑟死盯着那双蓝眼睛,像要找出其中流露出的破绽,“你父亲可是全美最成功的企业家,难道他都不指望把你培养成接班人吗?”

 

“呃,没有。你看我这样也多少能猜出来吧,我家人对我没有什么约束的。老爹说过,他要是哪天想退休了,就由董事会高层投票选个最有能力的来接任,论资排辈怎么也轮不到我,更何况我也不想经商,所以他也就随便我咯。”

 

“那钱岂不是会流进别家人的口袋...”

 

“真奇怪,你怎么担心得比我爸还多啊,”美国男孩扑哧一笑,“分些钱给别人不也挺好?就算把所有家产全给我,我八成也会全捐给世界各国的外星人研究基地。我才不需要那么多钱,只要赚的钱够让我每天吃汉堡吃到饱,我就非常幸福了。”

 

又是汉堡!鬼知道阿尔弗雷德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不管和他聊什么,总能再绕回到垃圾食品上来。

 

可这些如果全是谎话,未免也太毫无破绽,更何况这里没有长枪短炮的摄像镜头,为了装傻而说谎也根本得不到任何好处。

 

如若依照动机排除推论,剩下就只有最不合常理的解释:从昨晚到现在,甚至是在访谈节目上,阿尔弗雷德说的从来就全都是真心话。

 

怎么可能?这样自信积极到了纯粹的人,难道真的存在吗?

 

亚瑟用像发现了外星人那样的目光,鄙夷地上下打量着身旁的那人。

 

忽然之间,他又回忆起初见的那个午后,上流体面的琼斯夫妇听到小儿子想学电吉他时,同时扬起的那个宠溺的笑。于是,关于阿尔弗雷德的一切就又重新构建起了逻辑。

 

或许,不是阿尔弗雷德没有自尊,而恰恰相反,是他的自我价值感高到并不需要向外界索取证明。

 

他从小的成长环境太过自由健康。在充足的物质财富与无条件的爱里无忧无虑地长大,心愿也从来都被最大限度的满足,没有过什么缺憾、更没有扭曲的执念,成年以后心理自然强大到了无懈可击的程度。所以,他才会不在乎金钱名誉、不需要任何奢侈服饰来体现优越,连大众舆论的恶意中伤也完全无法影响他的自我认知。

 

——但,这样的人注定不会是好的作曲者。

 

创作最需要的能让他人产生共鸣的脆弱性,在阿尔弗雷德身上却是缺失的。

 

普通人根本无法理解阿尔弗雷德这样的人,阿尔弗雷德也理所当然地写不出能让人产生共鸣的音乐。就算他绞尽脑汁强迫自己去夸大负面情绪,能想到的也只是儿童歌曲那般单薄天真的旋律。

 

可如果没有什么被压抑、没有哪里值得愤怒,又何谈象征叛逆与反抗的摇滚?想到这里,愤怒从亚瑟心头升腾而起,而他也并没有掩饰怒火的打算,几乎是失控地拍案而起。

 

“我他妈的真想不明白,你这样没心没肺的蠢货,到底为什么会喜欢摇滚乐啊?”

 

他宣泄似的吼完,颤抖的手忽然被稳稳地握住。

 

阿尔弗雷德的手总是很暖,并不柔软,而是令人安心的坚实触感,让亚瑟不情愿地为自己方才的辱骂心生愧疚。

 

即便无端挨了骂,阿尔弗雷德却没有辩驳,也没有责怪,只是翘起嘴角看向他,笑得很甜。

 

“因为我喜欢你啊,”他坚定地说。

 

亚瑟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了足有十秒钟,忽然粗暴甩开他的手。

 

“糟糕透了,”亚瑟低头沉闷地说,“你确实没什么摇滚精神,你的曲子也完全就不像样。在我亲自指导你以前,你先自己反省着修改。”

 

“具体要怎么改呢?”

 

“随、随便你!”

 

亚瑟·柯克兰撂下最后这句话,拎起琴架上的吉他,跑出自家录音室时还踉跄了一步,简直像是落荒而逃。

 

 

5. 

 

亚瑟独自闷在卧室里,一刻不停地弹了整整一下午的吉他,日落后才终于感觉心情平复了些许。

 

他的琴技当然没有退步。这几个月来,虽然他酩酊烂醉的时间比清醒的时间多,但每天还仍然保持着巅峰时期的训练强度,只是日程表上的乐队合练被单独练习取代了而已。

 

放下吉他时,亚瑟揉揉指腹的老茧,走神了片刻,就又想起阿尔弗雷德和他那双天真过头的蓝眼睛。

 

其实早就后悔了。

 

绝对不是后悔无故吼了阿尔弗雷德,反正就凭那家伙的心理素质,估计哪怕迎头挨上一闷棍、也能毫不在乎地摸着喷血的脑袋傻笑出来。他后悔的是,躲进屋前忘了捎上那杯香醇浓厚的上等红茶,所以现在才明明馋得不行,还要担心下楼去厨房再泡一杯会不会碰巧撞见那美国混蛋。

 

来回犹豫了五分钟,对红茶的渴望还是又一次盖过了理智。

 

好在,厨房里并没有阿尔弗雷德的身影。

 

等待水沸腾的间隙,亚瑟瞥见隐约从录音室门缝渗出的灯光,不知道为什么,眼前鲜活地浮现出阿尔弗雷德捂着肚子喊饿的样子。

 

那又如何,就算阿尔弗雷德饿死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亚瑟摇了摇头,强迫自己别多管闲事。

 

将茶叶放进茶壶里时,他抬头看见冰箱,那念头却又不受控制地钻进他脑内:怎么办?冰箱里什么食物都没有,阿尔弗雷德这家伙又不知道他家零食都放在哪里,这一下午肯定饿坏了。

 

红茶泡好时,亚瑟顺便多冲了一杯热巧克力,又顺便从零食柜里取出两盒黄油饼干,一起放在餐盘里端起。嗯,绝对不是心软了,完全是“顺便”而已。

 

推开门的一瞬间,亚瑟立刻发觉自己的担心实在多余。

 

阿尔弗雷德正靠在音响旁边呼呼睡着,散落在他四周地板上的除了乐谱,还有个印着澄黄色M字母标志的巨大号纸袋。

 

——你小子到底吃了多少个汉堡啊!

 

亚瑟走到他身边时,看着一团团汉堡包装纸又惊又气,恨不能把热巧克力全浇到这吃货的脑袋上。

 

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只是叹息着蹲下来,想拾起那些垃圾丢掉。整理废纸时,他却在阿尔弗雷德手边的那堆乐谱里,发现了格格不入的一张。

 

明明其他乐谱都是打印在大尺寸的崭新纸页上,唯独只有被压在最底部的那一张,是以钢笔手写在五线谱上的,而且边角已经翘起泛黄。

 

这样老派的作曲方式绝不是阿尔弗雷德的风格。

 

好奇心几乎在一瞬间燃起,亚瑟小心翼翼地抬开熟睡那人的手指,拿起那份陈旧的乐谱。其上有不少处修改的痕迹,但好在并不影响阅读。

 

只是扫了两行,亚瑟便瞪大了双眼,快速拿着乐谱上楼,抱起吉他尝试着演奏起来。

 

从第一个音符响起时就已明晰,这是一首极其悲伤的情歌。

 

试奏起来并不难,全曲从和弦到变奏都没有任何炫技的编排。可明明贯穿整曲的都是哀愁的小调音阶,音程大副跨越到间奏的电吉他独奏却又明亮愉悦,加之段落结尾极不和谐的渐弱滑音,仿佛是故意以欢快的旋律掩盖着难以叙说的哀伤...

 

奏响尾音时,亚瑟望向乐谱最末斑驳的油墨污点,竟然有些出神。

 

一瞬之间,他仿佛不再是年少成名的摇滚巨星,而变成了遥遥望向舞台的某位少年,注视着台上已是咫尺天涯的心上人,在聚光灯照不到的黑暗角落里独自落泪。

 

不,也不仅仅是悲伤,还有无数更深刻的复杂情感,全都随旋律矛盾地交织在一起...

 

一曲奏毕,亚瑟闭上双眼。他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出阿尔弗雷德写这曲子时的模样,只是越强迫自己去幻想,心底就越发刺痛。

 

——到底是满怀着怎样温柔坚定的祝福、竭力克制着何等刻骨执着的爱意,才会写得出这样的音符?

 

亚瑟抱着乐谱,再跑回录音室时,阿尔弗雷德还是毫无形象地憨睡着,嘴里念叨着什么“汉堡薯条”的愚蠢梦话。

 

“阿尔弗雷德,这首歌是你写的吗?”

 

“什么歌?”

 

被从美梦中推醒,美国大男孩也没有起床气,反而因为看见喜欢的人,像本能反应般笑起来。只是,那笑容却又在他看清亚瑟的泪水与手中的乐谱时凝固。

 

“我不喜欢这首歌。”阿尔弗雷德的目光躲闪, “这是我十六岁时随便写的,真的就是随手一写,连歌词都没想过要填。”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阿尔弗雷德被亚瑟的眼泪吓得不知所措。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伸出手,仔细抚摸着亚瑟满是泪痕的脸颊,以极轻的力度按在那泛红的眼底。

 

“亚瑟...这首歌的名字就叫‘亚瑟’。”

 

...

 

 

TBC

(下篇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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